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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主撞到小狗遭罚款并扣12分
2022-08-13

有很多流浪猫和流浪狗狗都被车撞到甚至失去生命,它们同样都是生命,如果不小心撞到了它们也希望车主能够好心对待。下面这位车主本以为没什么事就离开了,结果让他意想不到。

“我以为是件小事情,没想到处罚得这么严重。”回忆起几天前的一起“小事故”,浙江衢州的李师傅怎么也想不通——自己因撞了条小狗,不仅给狗主人赔偿了3500元,竟然被交警罚了2000元,还被扣12分,而交警给出的理由是“肇事逃逸”。(8月27日《现代快报》)

宠物狗是私人财产,也是生命,不是可以随意碾轧之物;不慎将狗碾轧后,也要迅速报警,而不能将其当成“小事情”,而一走了之,那么就可能已经涉嫌违法犯罪。就如李师傅的事情,他如果不驾车离开,等交警前来处理,自己不仅不算肇事逃逸,甚至还很可能会免予承担任何责任,毕竟此案的发生,狗主人应负主要责任,而交警对李师傅也要酌情减轻处罚。

看新闻后面的网友跟帖,很多网友都认为处罚偏重。在大家看来,不过就是撞死了一条小狗,何至于犯法,成了“肇事逃逸”?但民警表示处罚没有问题,宠物犬属于个人财产,李师傅开车撞死狗后没有选择报警而逃离现场,构成交通肇事逃逸。

事发当时,李师傅确实不应该驾车离开,而应该选择报警处理,宠物犬属于个人财产,李师傅的行为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,构成交通事故,李师傅逃离现场,也就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。所以,对李师傅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,于理于法有据。

但也要看到,李师傅撞死小狗是在大路上,小狗突然蹿到路上,李师傅根本来不及躲避,小狗既然有主,狗主人为何不对其拴系牵引?而江苏省公安厅发布的《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中有关问题的意见》规定:对车辆与宠物犬只在道路上发生碰撞、碾轧、剐蹭,造成宠物犬只等伤亡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,在此类事故中,因宠物犬只等未拴系牵引或者牵引不当引发事故的,其所有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。此次事故中,狗主人显然未能尽到监管之责,没能对狗进行拴系牵引。